6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对海南橡胶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据了解,2016年至2017年,海南橡胶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公司,发生多笔货权转移业务。
其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上述行为,导致海南橡胶2016年虚增收入2.72亿元。
其虚增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07%;
虚减利润总额为308.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50%;
2017年,海南橡胶虚增收入45001.9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16%;
虚减利润704.6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72%。
海南橡胶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进行会计处理。
这导致其多期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
这种行为,违反了多项相关规定。
海南橡胶对该事件,进行了申辩。
该公司称,其不存在主观故意。
违规事项是由龙橡公司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展业务、谋取私利的个人违法违纪行为。
龙橡公司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等人,已分别给予开除党籍、辞退等处分处理。
相关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和线索,已移交司法。
海南橡胶认为,违规事项未造成重大影响,未给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不能成立。
根据相关规定,海南橡胶遭到通报批评的处分。
根据业务规则,违规行为涉及的责任人,会被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上述纪律处分,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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