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在网络购物平台某家具旗舰店购买全胡桃木系列家具,共计花费7万元。宣传的是金丝胡桃木,实物却是橡胶木。
购买前,商家承诺家具材质为金丝胡桃木,平台宣传页面也称家具为金丝胡桃木。到货后,王先生发现家具并非金丝胡桃木而是橡胶木,遂去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确定为橡胶木,并对商家的宣传页面截图进行了公证,后要求商家退还家具款7万元及赔偿3倍损失21万元。对此,商家表示,根据平台“正品保障规则”,对王先生的赔偿仅以账户保障金5万元为限,最多赔偿5万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例中,商家承诺出售的家具为全胡桃木,实为橡胶木,已构成欺诈,所以,王先生可按照上述规定向其主张退还家具款及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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