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胶友通 登录注册
7×24小时咨询热线:0592-3388535
首页行情资讯有机硅硅橡胶混炼胶硅橡胶混炼胶资讯EPA针对轮胎橡胶混炼物的有害排放目标
EPA针对轮胎橡胶混炼物的有害排放目标
时间:2024/1/25 10:21:41       浏览量:148

华盛顿——对于轮胎行业来说,与橡胶加工相关的排放没有受到危险空气污染法规的约束——至少没有按照《清洁空气法》的要求,特别是通过《危险空气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

这种情况正在改变。

美国环境保护局提出了对NESHAP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为轮胎工业橡胶加工提供新的危险空气污染标准。它是橡胶轮胎行业四个子类别(橡胶加工、轮胎生产、轮胎帘线生产和穿刺密封剂应用)中唯一一个没有某种排放法规的行业。

11月16日《联邦公报》详细介绍了拟议的规则,这既是《清洁空气法》规定的周期性审查的结果,也是环境倡导团体提起诉讼的结果。

这些提案正在审查中,对拟议法规的评论期至1月2日。

美国环保局于2009年7月首次制定了与橡胶轮胎制造相关的危险空气污染物(HAP)的国家排放标准。在2016年环保倡导团体提起诉讼后,这些标准受到了审查,诉讼结果导致2020年对这些标准进行了重新评估。

2020年4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认为,美国环保局有义务按照《清洁空气法》的要求,在进行为期八年的技术审查时,解决不受监管的HAP问题。

这包括确保轮胎行业内的橡胶加工法规到位。

为了制定拟议的规则,美国环保局于2022年6月向五家在美国运营的母公司发送了一份问卷,寻求与以下内容相关的信息:

橡胶轮胎设施(位置、生产背景等);

在所述设施中操作的混合器的过程和控制信息,包括添加的成分和每种成分组合的相关成分;

可过滤颗粒物(fPM)的混合器排放数据;

混合示意图;以及排放控制使用。

此后,环保局要求提供这些公司设施中使用的搅拌器的排放数据。选择用于测试的化合物包括多环芳烃(PAHs)——苯胺、二苯并呋喃、对苯二酚、萘和邻甲苯胺。此外,还要求提供有关HAP金属、fPM和总碳氢化合物的数据。

这些数据是环保局提案的基础。

根据提议,美国环保局将设定与总碳氢化合物、颗粒物和金属危险空气污染物相关的最大可实现控制技术(MACT)排放限值。

特别是总碳氢化合物(THC),最近从美国各地的混合点收集的数据表明,在这个过程中会释放出特定的HAP。

“收到的排放数据表明,四氢大麻酚是从橡胶加工子类别中排放的。测量的四氢大麻醚包括有机HAP,包括但不限于2-丁酮、苯乙酮、枯烯、己烷、异辛烷、二氯甲烷、苯酚、甲苯和二甲苯,这些都是橡胶制造协会[原文如此](现为USTMA)确定的化合物美国环保局的提案指出:“在确定橡胶轮胎制造NESHAP排放系数的原始测试中,在橡胶加工过程中排放。”。

“因为根据定义,四氢大麻酚的测量包括所有相关的有机HAP(以及非HAP),并且考虑到测量许多单独的特定有机HAP化合物的巨大困难,我们根据CAA第112(d)(2)和(d)如本序言第IV.a.2节所述,限制四氢大麻酚排放作为有机HAP排放的替代品。"

美国环保局建议对含二氧化硅和不含二氧化硅化合物的混合物设定15天滚动平均四氢大麻酚排放限值。此外,还提出了四氢大麻酚作为含二氧化硅和不含二氧化硅化合物的橡胶混合器中有机HAP的替代物的排放限值。

该提案要求,基于15天的滚动平均值,混合含硅化合物的MACT下限THC为每兆克橡胶9.4克,即约18840磅/百万吨。环保局表示,这只适用于现有的橡胶加工来源,因为升级成本将使其难以达到更严格的标准。

对于新型橡胶搅拌机,标准将更加严格。

对于混合含二氧化硅的化合物,拟议的新来源四氢大麻酚MACT下限为每生产1兆克橡胶2.1克,即约4210磅/百万吨。

对于不含二氧化硅的化合物,美国环保局建议四氢大麻酚MACT的下限为每兆克45.4克,约为每百万吨90800磅。该机构表示,这适用于现有的橡胶加工来源。

新搅拌器的拟议THC MACT下限为17.2克/兆克,即约34400磅/百万吨。

当谈到颗粒物和金属HAP时,美国环保局的数据显示,混合的含二氧化硅和不含二氧化硅的化合物之间的排放量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对于这一规定,两种化合物都将有一个单一的标准。

环保局表示,橡胶加工来源的年龄也不会成为一个因素。

根据提议,美国环保局要求对每生产的百万吨橡胶进行1.70磅或约3400磅的可过滤颗粒物测量。

对于总金属HAP替代品,美国环保局建议MACT下限为0.037磅/百万吨橡胶生产74磅。

有关拟议法规的更多细节,包括标准所依据的数据集以及测量方法的细节,可以在EPA的文件中找到。

关键词:橡胶混炼物

扫描二维码 关注胶友通微信公众号
可实时获取产品报价信息


胶友通的报价是橡胶企业公开销售价或采购价(如出厂价、挂牌价、出栏价、收购价等),偶尔生产企业会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实际成交价格,仅供参考!
胶友通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仅供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任何根据胶友通数据和信息而进行的投资、买卖、运营等行为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法律后果均应当自行承担,与胶友通无关。
橡胶价格中心
  • 国内市场价
  • 国际市场价

热点聚焦更多》

咨询热线:0592-338853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

Copyright 2021-2024 www.jiaoyout.cn , All Rights Reserved. 厦门胶友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199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