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份民事裁定书。
法院裁定,认可河南力之星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轮胎世界网获悉,力之星公司的破产,致3家轮胎企业受牵连,面临拿不到钱的风险。
这3家企业,分别为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远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经管理人核查,力之星公司各类债权,共计6.35亿元。
截止到4月30日,其破产财产变价收入及其他收入,共计3558.35万元;
扣除抵押权部分491.9万元后,未抵押破产财产变价收入,为3066.4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
据统计,除普通债权外,力之星公司应支付的款项,超过2700万元。
而普通债权额,高达6.1亿元。
上述3家轮胎企业,就在普通债权名单中。
资料显示,力之星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营产品为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
其年生产能力,达50万辆。
2021年11月15日,法院裁定宣告力之星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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