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举行第5期行业月度信息发布会。发布会上,中橡协公共关系部刘芳就欧盟TBR“双反”案一审胜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介绍,此次“诉讼案”程序的特点之一,是“谁参加谁受益”。
该案胜诉后,只有参与诉讼的27家轮胎企业受益。其中,反倾销税令的撤销,惠及26家企业。反补贴税令的撤销,除上述26家企业外,还惠及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一审程序已经结束,没有参加应诉的企业,在此次诉讼中无法再加入。针对欧盟TBR轮胎“双反”,未参加诉讼的企业,后续可以基于“双反”程序进行应对。
具体来说,这些企业,可以等日落复审阶段积极应诉。
反倾销税受益轮胎企业名单:
朝阳浪马有限责任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万达宝通轮胎有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盛橡胶有限公司、重庆韩泰轮胎有限公司、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江苏韩泰轮胎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旋橡胶有限公司、潍坊跃龙橡胶有限公司、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钱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青岛格锐达橡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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